著作权诉讼中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据

2026-01-03 10:03:19 法律知识 0
  著作权诉讼中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据?著作权诉讼中有几类证据:权属证据,如作品底稿等证明著作权归属;侵权证据,像侵权复制品等证明被告侵权;赔偿证据,如财务报表等证明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合同证据,合同文本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及履行情况。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著作权诉讼中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据

   在著作权诉讼中,以下几类东西可作为证据:

   1.权属证据:用于证明当事人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如作品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等。例如作家创作小说的原始手稿,能证明其对该作品的创作行为,进而证明著作权归属。

   2.侵权证据:用以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像侵权复制品,包括书籍、音像制品等;侵权现场的照片、视频;侵权网站的网页截图等。比如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网页上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截图可作为直接证据。

   3.赔偿证据:主要是证明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利益的证据。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因侵权导致作品销量下降的财务报表;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如侵权产品的销售记录、利润表等。

   4.合同证据:若存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可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合同履行情况。

   二、侵犯著作权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著作权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如下: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等情形。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例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等情况。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侵权复制品数量以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多种因素,准确量刑。

   三、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对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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