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务合同算兼职吗
一、不签订劳务合同算兼职吗
不签订劳务合同不一定算兼职。兼职是指劳动者在本职工作之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其他工作,与全职相对,二者的关键区别并非是否签订劳务合同。
从法律层面分析,判断是兼职还是全职,首先看工作性质与时间安排。若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为兼职;若工作时间与全职要求相符,则可能认定为全职。
再者,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兼职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相对松散,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约束较弱;全职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更为严格,劳动者需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签订劳务合同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合同,劳动者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所以,不签劳务合同不能作为判定兼职的依据。
二、签了兼职合同离职怎么办
签了兼职合同后离职,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只要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
若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一般的劳动合同关系,离职则要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劳动者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离职提前通知期,应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离职时,劳动者应做好工作交接,将手头工作及相关资料、物品等交接给用人单位指定人员。用人单位也应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等。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三、兼职的那种要签什么合同
兼职通常分为两种情况,所签订合同类型有所不同。
若为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可订立口头协议,也能签订书面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劳务兼职,双方应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并非接受劳务一方的职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兼职时需根据实际用工形式,选择合适合同类型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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