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提出撤销申请一方要有什么理由
一、商标提出撤销申请一方要有什么理由
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撤销方可基于以下理由:
1.连续三年不使用:若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长期闲置不仅无法发挥其识别功能,还可能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例如一些企业注册后因经营策略调整不再使用该商标,他人就可依此申请撤销。
2.成为通用名称:商标经过使用,已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可被申请撤销。当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名称被广泛使用,失去了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就不再具备商标的基本功能。如“阿司匹林”曾是商标,后成为通用名称。
3.违反禁用条款:若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包括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等情况,可申请撤销。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商标管理秩序。
4.恶意注册: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抢注方有权申请撤销。这旨在保护在先使用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抢注行为。
二、商标持有人注销了,商标是否还有效
商标持有人注销后,商标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商标持有人是企业法人,在其注销后,若在注销清算时未对商标进行处理,该商标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因为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无法再像正常主体一样使用和维护商标。不过,如果在注销前已办理商标转让,将商标转让给其他主体,那么商标依旧有效,受让人可继续使用该商标。
若商标持有人是自然人,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照财产继承的相关规定继承该商标权。在完成继承手续后,商标继续有效,由继承人行使商标相关权利。
为避免商标失效,建议相关主体在企业注销前及时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或自然人的继承人及时办理商标继承手续。总之,商标持有人注销不必然导致商标无效,需根据具体处理情况确定商标的效力。
三、简述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侵犯商标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未经许可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是典型的商标侵权。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同样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也属于侵权行为。
2.销售侵权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论销售者是否知晓商品侵权,都构成侵权。不过,如果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可免除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及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为侵权商品提供了来源,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
4.反向假冒: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人的信誉,也欺骗了消费者。
5.其他侵权行为: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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