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导游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兼职导游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导游是否要签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若兼职导游与旅游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导游受公司管理,按公司安排带团,公司按月支付报酬等,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与导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话,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需向导游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兼职导游与旅游公司构成劳务关系,比如导游按单次带团获取报酬,工作时间和方式相对自由,不受公司过多管理约束,这种情况下一般无需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主要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报酬支付、工作内容等事项,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所以,兼职导游不一定都要签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与旅游公司之间的关系性质。
二、兼职合同会上报劳动局吗
兼职合同一般不会自动上报劳动局。
通常,劳动部门并不会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将兼职合同上报。兼职合同本质上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民事协议,用于明确双方在兼职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上报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自主决定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不过,部分地区可能要求企业对特定类型的用工信息进行备案,若当地有此类政策,兼职合同可能包含在备案范围内,此时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将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劳动部门。
对于劳动者而言,即便合同未上报劳动局,只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若在兼职过程中出现纠纷,该合同可作为重要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劳动部门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并非以合同上报为前提。
三、兼职期间有没有劳动合同
兼职是否有劳动合同需分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可订立口头协议,不强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类兼职一般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全日制用工兼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应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要在其他单位兼职,需取得原单位同意。原单位不同意兼职,劳动者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原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全日制兼职通常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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