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存金是什么

2026-01-05 06:44:27 法律知识 0
  保险合同生存金是什么?保险合同生存金是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仍生存时,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的金额。它有明确给付条件和方式时间,能在保障方面提供经济来源,也可用于理财增值,如年金险可为晚年提供保障。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保险合同生存金是什么

   保险合同生存金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时间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

   生存金具有几个特点。一是有明确的给付条件,以被保险人在特定时间存活为前提。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不幸身故,通常就无法获得生存金。二是给付方式和时间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给付方式可以是按年、半年、季或者月给付,给付时间可能是合同生效后的几年,也可能是达到某个特定年龄。

   生存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保障和理财方面。从保障角度,它能为被保险人在生存期间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用于生活开销、医疗费用等。从理财角度,被保险人可以将生存金进行再投资,实现资金的增值。

   例如,一份年金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从 60 岁开始,每年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生存金直至终身,这就为被保险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

   二、保险合同离婚后怎么办

   保险合同在离婚后可按以下情形处理:

   第一,财产险。若为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险,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若已获得保险金,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未获得保险金,保险合同可进行变更,由一方继续持有并承担保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第二,人身险。

   1. 一方为投保人,以自己或对方为被保险人,且受益人也是自己或对方。若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可协商由一方继续缴纳保费,获得保险合同权益,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2. 一方为投保人,以子女为被保险人。这种情况下,可由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一般由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继续缴纳保费,维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处理保险合同问题时,双方应依据保险合同具体条款,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如何终止两全保险合同

   终止两全保险合同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退保: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在犹豫期内退保,一般能退还全部保费;过了犹豫期退保,通常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体现,往往低于所交保费总额。办理退保时,需准备好保险合同、身份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也可通过保险公司的线上平台操作。

   2. 保险期满:当两全保险合同达到约定的保险期限,合同自然终止。此时,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3. 保险事故发生:若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进行赔付后,保险合同即行终止。

   4. 投保人违约:若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未按时缴纳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退还保费以及退还多少,要依据合同条款来确定。

   在终止保险合同前,建议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终止合同的具体规定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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