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商标标识罪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商标标识罪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涉嫌商标标识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一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当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时,检察院会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会批准逮捕。
二、哪个部门可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的部门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重要职责和权力来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当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该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于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此外,若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人民法院也是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部门,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对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如何适用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适用该罪名时,要先明确犯罪构成要件。主体方面,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主观上需为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非法制造或销售。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客观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等。
量刑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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