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会签署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会签署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签署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地位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如果分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那么它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
然而,如果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若需要用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由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署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署;未取得的,则需由总公司出面或经授权以总公司名义签署。
二、分公司能够签到劳动合同么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和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需要招用劳动者,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由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负责人代表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决定了分公司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和相关权利义务。
三、劳动合同会跟分公司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与分公司签订,但需要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分公司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
其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那么,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权利义务也由总公司来承担。
在实践中,劳动者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分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用人主体资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后续发生劳动争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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