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反聘的有没有年休假
一、退休反聘的有没有年休假
退休反聘人员一般没有年休假。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后,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年休假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赋予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权益,不适用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而劳务关系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所以退休反聘人员是否享有年休假,需看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返聘协议。若协议中有年休假相关规定,应按协议执行;若未作约定,则用人单位无义务给予年休假。
举例来说,若返聘协议写明给予一定天数年休假,那退休反聘人员可按此享受;若协议未提及,用人单位可不安排年休假。因此,退休反聘人员要明确自身是否有年休假,关键在于返聘协议具体条款。
二、退休人员当年的年休假怎么算
退休人员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相关法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对于当年退休的人员,在其退休前在职工作期间,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为10天,在当年工作至退休前已过日历天数为200天,则其当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为(200÷365)×10≈5.48天,即该职工当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
三、退休人员未休假补贴如何发放
退休人员未休假补贴发放问题需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若在退休前有应休未休年假,一般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一定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计算通常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为基础,将其除以全年计薪天数得出日工资收入,再结合未休假天数确定补贴金额。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休假权益,也是对未休假工作的一种补偿。
企业退休人员方面,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并未统一规定企业必须向退休人员支付未休假补贴。企业是否发放、如何发放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若企业有相关福利政策,明确规定退休时给予未休假补贴,那么应按照企业的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则企业无义务支付该补贴。
若退休人员在未休假补贴发放上与单位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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