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由谁作主

2026-01-07 17:42:11 法律知识 0
  劳动仲裁结果由谁作主?劳动仲裁结果由仲裁庭作出,其组成有三名仲裁员或一名独任仲裁员。仲裁庭裁决前应先调解,调解不成及时裁决。裁决按多数意见,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则按首席仲裁员意见。特定案件可先予执行,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仲裁结果由谁作主

   劳动仲裁结果由仲裁庭作出。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可以是个人吗

   劳动仲裁申请人可以是个人。

   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当其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权以个人名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者均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个人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遵循法定程序,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促使仲裁机构公正裁决,保障自身劳动权益得以实现。

   三、劳动仲裁可以周末去么

   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时间通常遵循法定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周末并不进行劳动仲裁相关业务办理。

   劳动仲裁的受理、开庭等程序大多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这是因为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正常工作日制度开展工作,以确保各项流程规范、有序进行。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存在紧急情况且经过与仲裁机构特别沟通协调后,可能会有特殊安排,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所以,正常来说不建议在周末前往劳动仲裁。若要办理劳动仲裁相关事宜,应提前了解仲裁机构的工作时间,并在工作日前往提交材料、参与庭审等相应环节,以保障仲裁程序顺利推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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