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土地由谁继承
一、父母的土地由谁继承
父母土地的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户口子女)继承房屋后,只能对房屋进行修缮等合理使用,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
对于耕地、草地等农用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在承包期内,若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若子女已分户且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但在承包期内的收益可以继承。
林地承包情况不同,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
二、父母的土地子女可以平分继承吗
父母土地子女能否平分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并非个人财产,不能被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子女在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
若是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耕地和草地,家庭中某个成员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而非继承。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在上述可继续承包或继承房屋使用宅基地的情况下,如果多个子女都符合条件,且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一般可以协商平分权益;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父母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父母的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不过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农村承包地方面,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等,家庭中部分成员去世,由于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由其他成员继续享有,不存在继承问题;若整户消亡,土地会被发包方收回。而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也可继续承包。
对于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划拨方式取得的,通常需办理相关出让手续后,才有可能由继承人取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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