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死亡继承人能否继承产权
一、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死亡继承人能否继承产权
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能否继承产权需分情况来看。
若经济适用房已取得完整产权,继承人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已拥有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产权人的合法财产,继承人可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该房产产权。
若经济适用房未取得完整产权,情况较为复杂。部分地区规定,此类经济适用房不能直接继承。因为这类住房具有保障性质,使用和交易受限制。不过,继承人可能继承的是购买该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权益,如补缴土地收益等费用后取得完整产权,进而实现继承。
实践中,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继承事宜需依照当地政策执行。继承人应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嫁出去的女儿有土地承包权继承权吗
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土地承包权继承权,需分情况判断。
家庭承包方式下的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若家庭中部分成员去世,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由该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若女儿出嫁后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再是该户成员,不能继承此方式下的土地承包权。但如果女儿虽出嫁,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且是承包户的成员,那么其本身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问题。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是承包人的法定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女儿有权继承土地承包权,继续完成剩余承包期限。
此外,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女儿作为继承人,无论户口是否迁出,都能在承包期内继承林地承包权。
三、子女继承父母房屋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遗产,手续如下:
第一,确定继承权。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明确各自继承份额。
第二,开具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内容涵盖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基本情况。
第三,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第四,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值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作出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物业市值价格。
第五,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后,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以上是关于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死亡继承人能否继承产权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