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诉状怎么写

2026-01-08 23:46:00 法律知识 0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诉状怎么写?起诉离婚时,诉状要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来源和证人信息、结尾等内容。诉讼请求要明确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要求。起诉还需准备证明身份、婚姻关系、感情破裂及财产产权的材料。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诉状怎么写

   起诉离婚时,诉状需包含以下内容:

   1.原被告信息:写明双方姓名、性别、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明确表达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有子女,需说明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列出财产清单及分割要求。

   3.事实与理由:阐述婚姻状况,包括结婚时间、地点,婚后感情变化情况;说明要求离婚的原因,如存在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等情形,要详细描述相关事实。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可列举证明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并说明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写明证人信息。

   5.结尾:写明此致某人民法院,由原告签名。

   起诉离婚还需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等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证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的,需提供财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二、离婚一年了还能起诉再次分割财产吗

   离婚一年后通常还能起诉再次分割财产,不过需符合特定情形。

   若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情形不受离婚时间限制,即便离婚一年后发现,也可提起诉讼。

   若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存在重大误解,或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在离婚一年后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在司法实践中,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可能受理并支持诉求。但需注意,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仅是对离婚时已分割的财产状况后悔,无上述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再次分割财产的请求。

   三、双方同意离婚还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双方同意离婚,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会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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