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26-01-09 00:03:53 法律知识 0
  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内房屋赠与后的离婚财产分割要视情况而定。明确约定只归一方且办产权登记,属受赠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约定则为共同财产,先协商,不成由法院判。未办过户,赠与方可撤销,按原产权处理。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内房屋赠与后的离婚财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赠与房产时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该房屋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夫妻一方父母赠与自己子女房产,明确表示仅赠与该子女,这就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若赠与房产未明确约定只归一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一是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二是一方想要房屋,另一方不想要,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三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赠与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一旦赠与被撤销,该房屋仍按原产权归属进行处理。

   二、二婚是不是要带离婚证明去办结婚

   二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证明。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需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对于二婚者而言,“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就是之前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若前一段婚姻是通过协议离婚结束,需携带离婚证;若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则要携带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些离婚证明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婚姻状况的重要依据,用以确保双方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即双方均无配偶且自愿结婚。

   所以,为顺利办理二婚结婚登记,务必带上有效的离婚证明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

   三、如果被告不出庭或拒不履行离婚判决怎么办

   被告不出庭和拒不履行离婚判决,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若被告不出庭,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离婚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若被告必须到庭,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二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视为送达,之后法院可缺席审判。

   若被告拒不履行离婚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存款,扣留、提取被告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告的财产等。若被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面对被告不出庭或拒不履行判决,原告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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