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赠与子女的财产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赠与子女的财产怎么写
撰写离婚协议书时涉及赠与子女财产,需包含以下要点:
1.明确当事人信息:写明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表达赠与意愿:清晰表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将某些财产赠与子女,如“双方自愿将以下财产赠与[子女姓名]”。
3.详细列出财产:逐一明确赠与财产的具体情况。若是房产,要写明房屋地址、产权证书编号;若是车辆,需注明车牌号、品牌型号;若是存款,要写明开户行、账号及金额等。
4.说明财产交付方式:例如房产需办理过户登记,要明确过户手续的办理时间和责任方;存款则说明转账时间和方式。
5.约定违约责任:若一方不履行赠与协议,应承担何种责任,保障子女权益。
6.双方签字确认: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以下是示例条款:双方自愿将位于[房屋地址]的房产(房产证号:[具体编号])赠与[子女姓名],自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双方协助子女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
二、离婚后未分割房产请求分割的最长时效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请求分割,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规定。
若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离婚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而是离婚后才要求分割,这种情况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在法律性质上仍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对财产的共有关系一直持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可随时请求分割。
总之,若涉及一方有上述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行为的,需在三年内主张权利;若单纯是离婚时未分割而请求分割,无时间限制。
三、离婚协议书只签名没按手印算数吗
离婚协议书只签名没按手印是算数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签名与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非必须按手印才生效。
不过,要使离婚协议书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还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二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需要注意,即使离婚协议书有效,也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离婚协议书生效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将离婚协议书备案后,协议才会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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