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出资参与购房的房屋如何处理
一、离婚时父母出资参与购房的房屋如何处理
离婚时父母出资参与购房的房屋处理方式如下:
1.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证据证明是赠与一方的除外。
处理此类问题时,要结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证据来确定房屋归属和分割方式。
二、离婚遗漏分割的股权可以再行诉讼吗
离婚遗漏分割的股权可以再行诉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若夫妻双方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股权作为财产形式的一种,若在离婚时被遗漏分割,当事人有权就该股权再次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对该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审查。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考虑诸多因素,如股权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夫妻双方对公司经营的贡献等。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还需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合法权益。
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需提供证据证明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应在发现遗漏分割财产的合理期限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协议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后孩子改姓,手续如下:
1.取得另一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所以,要给孩子改姓,必须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
2.准备材料:需携带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父母的身份证、离婚证、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等材料。
3.提出申请:由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姓名的申请。一般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4.审核与办理:户口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若符合规定,予以办理改姓手续。
若未取得对方同意擅自更改孩子姓名,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姓名。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改姓应确保父母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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