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导致妻子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么
一、丈夫外遇导致妻子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么
丈夫外遇导致妻子起诉离婚,妻子一般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若丈夫的外遇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不过,在实际判定中,需妻子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丈夫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比如提供丈夫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租房合同等,来证明丈夫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若丈夫只是偶尔的出轨行为,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精神赔偿请求,但在财产分割时,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即妻子的权益。
总之,妻子在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时能否获得精神赔偿,要视丈夫外遇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妻子提供的证据而定。
二、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的财产情况怎样查
起诉离婚时若不知对方财产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第一,自行调查。当事人可留意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或家中可能留存的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以此了解部分财产线索。也可通过观察对方日常消费和生活细节,发现其可能拥有的财产状况。
第二,申请法院调查。当事人可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由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可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余额、交易流水,房产、车辆登记信息,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情况。申请时需提供合理的调查理由和基本财产线索。
第三,委托律师调查。律师凭借执业证书和律所介绍信,可到相关部门查询一些财产信息。例如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信息等。
在调查对方财产时,需合法合规,避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性和效力。
三、冷静期后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处理。
若双方原打算协议离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时,坚持离婚一方作为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判决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原告还想离婚,可在规定时间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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