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调整。
3.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出资比例、夫妻共同还贷情况等因素,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二、离婚协议签好了必须要冷静30天吗
是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必须经历30天冷静期才能完成离婚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只要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签订协议后就一定要经过30天冷静期。
三、妻子患癌男方提出离婚是遗弃罪吗
妻子患癌男方提出离婚,一般不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仅提出离婚这一行为本身,未达到遗弃罪的认定标准。离婚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男方提出离婚只是表达了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
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关键在于男方是否有拒绝扶养妻子的行为。如果在妻子患癌需要照料和经济支持时,男方有能力却拒绝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医疗费用等扶养义务,且情节恶劣,才可能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通常指因遗弃致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在遗弃过程中对被害人有打骂虐待等。
若男方只是提出离婚,之后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妻子适当的经济帮助,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不构成遗弃罪。若男方在妻子患癌期间遗弃不管,致使妻子生活陷入困境,可能面临遗弃罪指控。
以上是关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