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已死儿媳妇能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一、儿子已死儿媳妇能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儿媳妇通常不具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法定权利。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不在其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在儿子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财产。“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举例来说,若儿媳长期与公婆共同生活,承担了照顾公婆日常生活起居的责任,包括饮食起居照料、医疗护理等,或者在经济上为公婆提供主要生活费用,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就可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从而获得继承权。
因此,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继承权,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继承老人财产。
二、第一继承人如果死亡,还能继承遗产吗
第一继承人死亡后是否能继承遗产,需分情况讨论。
若第一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根据法律规定,会发生代位继承或转继承。代位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此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比如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儿子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属于儿子的那部分遗产份额。转继承则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若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若第一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也是转继承的情况。
三、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了还参与继承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后是否参与继承需分情况讨论。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一般情况下,其不直接参与继承。但在法定继承中,存在代位继承制度,若该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发生转继承。此时该继承人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由他自己的继承人继承,比如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此外,如果有遗嘱指定该已死亡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且该遗嘱合法有效,而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中关于该部分的内容通常会失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综上,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后是否参与继承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死亡时间、是否有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情形以及遗嘱情况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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