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追加股东吗

2026-01-11 10:01:53 法律知识 0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追加股东吗?公司无力偿债时特定情形可追加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要在相应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担责;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要担连带责任。但正常履职股东通常不被追加。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追加股东吗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追加股东。

   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股东承诺出资100万,但实际仅出资50万,公司债务无法偿还时,债权人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的50万及相应利息范围内担责。

   股东抽逃出资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股东出资后又将资金转出,导致公司资金不足无法偿债,就需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可直接追加该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不过,并非所有情况都能追加股东。若股东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无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通常不能随意追加其承担公司债务。

   二、隐名股东能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吗

   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若要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等,应当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一方面,隐名股东要证明其与显名股东之间存在代持股协议。该协议能明确双方关于代持股份的约定,是主张股东资格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隐名股东需证明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比如提供出资转账记录等。此外,若隐名股东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获取公司分红等,这些行为也可作为其具有股东身份的佐证。

   不过,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多数不同意隐名股东显名,即便隐名股东有出资行为,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其确认股东资格的诉求。所以,隐名股东起诉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有一定的可能性,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三、企业股东查封自己企业的有效资产是不是合法

   企业股东查封自己企业的有效资产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能擅自查封企业资产。企业是独立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其资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股东虽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但不能随意对企业资产进行查封,否则构成对企业财产权的侵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查封企业资产可能合法。例如,当企业资产涉及股东与企业的合法债务纠纷,且股东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此时股东借助司法力量对企业资产进行查封就是合法的。另外,若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股东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对企业资产采取一定措施,也可能具有合法性。

   综上,企业股东查封企业有效资产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是否遵循法定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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