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一、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否撤销,需分情况讨论。
若赠与协议未经过公证,也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
然而,一旦赠与协议经过公证,赠与人便不能随意撤销。这是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体现了当事人对赠与行为的慎重考虑,所以法律限制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若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意味着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通常情况下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除外,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等,此时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总之,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否撤销,要依据协议是否公证、房产是否过户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来判定。
二、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是否可以反悔
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反悔。
若赠与房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即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赠与方一般可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房产已经过户,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方可行使撤销权。法定撤销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什么是存款赠与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存款赠与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存款的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行使条件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情况。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存款而言,若未完成转账等交付行为,赠与人一般可任意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当出现这些情况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行使。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存款赠与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保障机制,以应对赠与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维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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