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2026-01-12 08:23:03 法律知识 0
  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股东可在五种情况下要求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特定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持股10%以上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股东在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当这些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走向解散程序,股东可依此要求解散。

   第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通过合法召集和表决程序,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形成解散公司的有效决议,公司即应依法进行解散。

   第三,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在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的运作中,若符合相应法律规定和程序,原公司可以解散。

   第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行政机关基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处罚决定,公司应当解散。

   第五,司法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比如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情形。

   二、公司法人无力偿还债务股东承担吗

   公司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就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

   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要承担责任。一是股东出资不实,即未按规定足额出资,此时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将已缴纳的出资暗中撤回,这种行为会导致公司财产减少,股东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清算时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

   清算时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资瑕疵: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未按规定缴纳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等,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方式抽逃出资,应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清算违法:一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怠于履行义务,致使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是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人格混同: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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