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一、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要求: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绑架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解救被绑架儿童的工作而故意阻碍。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解救被绑架儿童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的行为。具体包括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阻止他人前往解救;对解救工作进行干扰等。需注意,这里的阻碍行为必须与行为人职务相关,若与职务无关则不构成本罪。
若同时符合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就可能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依据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想象竞合还是法条竞合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斥其他法条适用的情况。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存在法条竞合,主要体现在二者在客观行为方面有重合之处,都包含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分析,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还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
当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时,必然包含非法拘禁的行为,绑架罪的法条规定能够包容非法拘禁罪的法条规定,二者存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非法拘禁罪是一般法条,绑架罪是特殊法条。根据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通常应适用特殊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规则,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三、绑架罪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绑架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具体如下:
1.暴力方法:指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殴打、强拉硬拽等,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而被劫持。这种暴力需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2.胁迫方法:以杀害、伤害等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恫吓,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而不敢反抗,迫使其服从行为人的意志。胁迫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通过动作、手势等方式进行。
3.其他方法:指除暴力、胁迫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
此外,绑架行为还包括偷盗婴幼儿。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也构成绑架罪。绑架罪一般具有控制人质并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的特征,如勒索财物或要求满足其他非法利益。一旦实施了绑架行为,不论是否实现勒索目的,均构成绑架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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