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

2026-01-13 16:04:58 法律知识 0
  父母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父母房产继承通常分三步:确定继承方式,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则法定继承;开具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办理中或涉及评估、缴费,各地要求流程有别,建议先咨询。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父母的房产如何办理继承

   父母房产办理继承,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 确定继承方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指定内容分配房产;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 开具证明材料: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

   -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此外,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房产评估、缴纳相关税费等事项。具体要求和流程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公证处,以确保手续齐全、流程合规。

   二、父母的遗产儿媳能继承吗

   儿媳一般情况下对公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存在特殊情形。

   法定继承顺序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在此列。不过,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长期与公婆共同生活,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在经济上为公婆支付医疗费用等。

   此外,若儿子先于公婆去世,儿媳未再婚且继续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同样可继承公婆遗产。如果儿子在世,儿媳通过儿子继承公婆遗产,通常是儿子继承后,该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间接享有一定权益。

   总之,儿媳能否继承父母遗产要视具体情况判断,关键看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等特殊情形。

   三、父辈的宅基地能不能继承

   父辈的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然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可暂时使用该宅基地。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房屋继承后,可以经批准获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若继承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只能在房屋自然坍塌或无法居住前使用宅基地。当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若继承人是城市户口,同样能继承房屋并暂时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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