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一、协商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协商继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等。
2.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3. 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以明确继承的财产范围。
4. 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主要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5. 遗嘱(如有),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以确定遗嘱继承的相关情况。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的继承财产类型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后,继承人可共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手续。
二、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利吗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利,其继承权主要体现在法定继承中。
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当被继承人去世后,若没有留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遗产。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开始继承。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比如,养兄弟姐妹之间基于合法的收养关系,在符合法定继承条件时相互享有继承权;继兄弟姐妹之间,只有存在扶养关系才享有继承权。
此外,在遗嘱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兄弟姐妹继承其部分或全部遗产,那么兄弟姐妹也能依据遗嘱获得相应的继承权利。
三、新规父母遗产怎么继承
父母遗产继承新规下有两种主要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方面,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可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能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遗嘱形式有不同的法律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若被继承人既立有遗嘱,又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冲突时,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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