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2026-01-13 21:24:29 法律知识 0
  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人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五种情形下丧失继承权。若有后三种行为且确有悔改,获被继承人宽恕或被列为遗嘱继承人则不丧失。受遗赠人有上述行为丧失受遗赠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以下情形丧失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或未遂,只要是故意实施杀害行为,便丧失继承权。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需同时满足“为争夺遗产”这一主观动机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客观行为。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虐待情节是否严重,应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通过这些行为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

   第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若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上述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人中有一个找不到怎么办

   当继承人中有一个找不到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尝试多方寻找。通过其亲朋好友、工作单位、社交网络等渠道,了解其可能的去向与联系方式。若继承人是因意外事件失联,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其次,若长时间寻找无果,可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依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若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由财产代管人代管,在继承开始后,代管人可代其参与继承分配;若被宣告死亡,在法律上等同于自然死亡,其应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若日后该继承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销失踪或死亡宣告,继承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三、继承人兄弟的子女有权继承吗

   继承人兄弟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通常情况下,继承人兄弟的子女没有直接继承权。

   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形。一是代位继承,若继承人的兄弟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二是转继承,在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死亡,其应继承份额可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他的子女)继承。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继承人兄弟的子女,那么该子女可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总之,继承人兄弟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需依据具体法律情形和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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