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剩一个如何继承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剩一个如何继承
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剩一个,其继承流程如下:
- 确认遗产范围:要先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其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合法财产。需注意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区分开。
- 查看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其内容执行。遗嘱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由其继承;若指定他人,则该继承人无法继承遗产。
- 法定继承:不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它们无效时,该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依据法定继承,继承全部遗产。继承人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或支取手续,如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到银行支取存款等。
若继承过程中产生纠纷,继承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先后顺序吗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些继承人同时享有继承权,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均等分配并非绝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例如,在一个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会平均分配。但如果其中有继承人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就会按照相应规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独生女儿能继承父亲农村宅基地吗
一般情况下,独生女儿不能单独继承父亲农村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并基于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不过,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独生女儿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继承房屋后,可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该宅基地。若女儿户口已迁出,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可以继承房屋。虽然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但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在房屋自然存续期间,依然可以使用宅基地。当房屋倒塌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所以,独生女儿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但能通过继承房屋间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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