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与继承有何区别

2026-01-14 15:22:53 法律知识 0
  房屋赠与与继承有何区别?房屋赠与和继承有诸多区别。赠与可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主体关系宽泛,是自愿行为,受赠人要缴契税,过户后转移所有权;继承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发生,主体多为亲属,有法定和遗嘱两种方式,法定继承一般免契税,死亡时开始继承。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屋赠与与继承有何区别

   房屋赠与和继承主要有以下区别:

   1. 发生时间:房屋赠与可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赠与人能自主决定何时将房屋赠与他人。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会发生,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

   2. 主体关系:赠与主体关系较为宽泛,赠与人与受赠人可以是亲属关系,也可以是朋友、甚至无任何关系的人。继承主体一般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或是依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 意思表示:赠与是赠与人的自愿行为,需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继承中,法定继承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来确定继承人。

   4. 税费缴纳:赠与时,受赠人通常要缴纳契税等费用。继承时,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一般无需缴纳契税,但可能涉及其他费用。

   5. 所有权转移:赠与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即转移给受赠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房子拆迁了继承怎么起诉

   若房子拆迁后涉及继承纠纷需要起诉,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拆迁房屋所在地法院通常有管辖权。

   第二,明确原被告。原告为主张继承权利的继承人,被告则是其他对继承有争议的继承人。

   第三,收集证据。这是关键环节,要准备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证据,如死亡证明;证明原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如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的证据,如房产证、拆迁协议等;证明各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证据。

   第四,撰写起诉状。内容包括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明确要求继承的份额或财产等)、事实与理由(说明继承纠纷的来龙去脉)。

   第五,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纳诉讼费用。

   第六,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遵循法庭程序进行诉讼。

   三、放弃房产继承权如何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权,一般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做出放弃表示。继承人需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且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进行。该表示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若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认定有效。

   第二,办理公证(可选)。为增强放弃声明的法律效力,可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以及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

   第三,送达相关方。放弃继承权声明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其他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相关方,确保其知晓该决定。

   需注意,一旦放弃继承权,通常不能随意反悔。若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反悔,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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