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一、法定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申请开具。
第二步,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若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需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第三步,进行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
第四步,申请产权登记。继承人携带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测绘成果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相关资料,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审核通过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按规定程序操作,以顺利完成法定继承房产的过户。
二、儿子如何继承父母遗产
儿子继承父母遗产,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适用于父母未留遗嘱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遗嘱继承则是父母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儿子继承其部分或全部遗产。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定要件,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符合相应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儿子就可按遗嘱内容继承遗产。
三、法定继承多久视为放弃
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未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若要放弃法定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时即发生放弃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书面声明放弃,即便长时间未对继承事宜作出积极行为,也不会被视为放弃继承。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继承人未及时表态而导致其继承权丧失。同时,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是为了留存明确证据,减少继承纠纷。所以,法定继承不存在因时间经过而自动视为放弃的情况,关键在于继承人是否在规定阶段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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