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
一、职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满足一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理解需注意以下方面:一是“上下班途中”,包含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事故类型限定为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三是职工在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需由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来证明。
若职工认为符合上述条件,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工伤。
二、职工认定工伤申请书怎么写
职工认定工伤申请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写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写清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 请求事项:明确请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申请人的XX事故为工伤。
3. 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说明工作内容、当时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受伤的具体部位和程度。提供现场的相关情况,如有无证人等。阐述认为应认定为工伤的法律依据,如《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条款。
4.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列举能证明工伤的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事故现场照片等,写清证据的来源。如有证人,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
5. 结尾: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同时附上申请日期。
书写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语言表达清晰,以保障申请的顺利进行。
三、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强调工作时间、场所与工作原因的关联性,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比如劳动者在上班前做设备检查、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例如,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遭受暴力伤害。
4. 患职业病。即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如员工出差时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遭遇车祸。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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