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驳回吗
一、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驳回吗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被驳回。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第一,不属于受理范围。例如,申请认定的单位或个人不符合主体资格,不是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的申请;或者不属于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第二,超过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超出期限申请可能被驳回。
第三,材料不完整且未补正。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若材料不完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驳回申请。
第四,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若申请认定的情形不符合这些规定,申请会被驳回。
若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申请人通常可主动申请撤销。
从法律程序上看,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因某些原因(如与相关方达成和解等)不想继续该认定流程,可向作出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撤销申请。行政部门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同意撤销申请。
不过,撤销申请需遵循一定规则。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后,可能无法再以相同理由和事实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并且,不同地区在具体操作和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如果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以骗取工伤认定后又撤销的情况,相关人员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在实践中,是否撤销申请要谨慎考虑,权衡好各方面利益,避免因撤销申请而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三、申请工伤认定书不去行吗
申请工伤认定书是否可以不去需分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可以不去。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职工本人并非必须亲自参与。
若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本人通常要去。因为申请时需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本人对这些情况最为清楚。而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能需要职工本人提供进一步信息或进行相关陈述。若本人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前往,如行动不便等,可书面委托近亲属或代理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供相应委托证明材料。
总之,用人单位申请时职工可不去,职工或近亲属申请一般需本人去,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
以上是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驳回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