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认定年龄限制吗
一、江苏工伤认定年龄限制吗
江苏工伤认定一般有年龄限制。
通常,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才符合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我国法定劳动年龄一般是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在此年龄段内,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进行工伤认定。此外,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总之,江苏工伤认定原则上有年龄限制,但特殊情形下超龄人员也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含以下项目: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5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发40%。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
建筑工地农民工遭遇工伤,可按以下步骤获得赔偿:
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农民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其次,做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根据伤残情况而定:
一、一般伤害未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
二、造成伤残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全部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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