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环卫车祸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2026-01-18 13:23:54 法律知识 0
  六旬环卫车祸死亡能否认定工伤?六旬环卫工车祸死亡能否认定工伤需具体判断。若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工作中或非本人主责的上下班途中车祸死亡,一般可认定。若已领养老金建立劳务关系,通常不能认定,但可要求民事赔偿,还需考虑责任划分。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六旬环卫车祸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六旬环卫工车祸死亡能否认定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环卫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车祸死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通常可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两种情形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然而,若六旬环卫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此时,其因车祸死亡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据双方劳务合同约定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在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时,还需考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因素。如果环卫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即便符合其他条件,也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所以,六旬环卫工车祸死亡是否能认定工伤,要结合劳动关系状况、事故发生情形、责任划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二、没买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没买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的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但未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职工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即便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职工依法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会因用人单位未履行缴纳保险义务而剥夺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及享受相应待遇的权利。

   三、没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该怎么赔偿

   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具体流程和赔偿方式如下:

   -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申请。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 确定赔偿项目与标准: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例如,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协商或仲裁:确定赔偿金额后,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可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款。

   - 强制执行: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工伤职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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