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当事人委托申请如何写
一、工伤认定当事人委托申请如何写
撰写工伤认定当事人委托申请,需包含以下内容:
标题
直接写“工伤认定委托申请书”。
首部
明确申请人(即工伤职工)和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等。
正文
1. 委托事项:清晰表明委托受委托人办理工伤认定事宜。
2. 委托权限:详细列出受委托人的权限,如代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签收相关文书、参加调查询问等。
3. 委托原因:说明申请人因何种原因(如受伤行动不便等)委托他人办理。
尾部
1.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需亲笔签名。
2. 日期:填写申请的具体日期。
以下为示例:
工伤认定委托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号码],联系电话:[电话],住址:[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号码],联系电话:[电话],住址:[地址]。
现申请人因受伤行动不便,特委托[受委托人姓名]代为办理本人的工伤认定事宜。委托权限如下:
1. 代为提交工伤认定所需的各项申请材料。
2. 代为签收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所有文书。
3. 代为参加工伤认定的调查询问等相关程序。
申请人(签名):[姓名]
[申请日期]
二、工伤认定的考勤表要盖单位章吗
工伤认定时提交的考勤表通常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考勤表是用于证明职工工作时间、出勤情况等关键信息的重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能体现该考勤表是由单位提供的,增加其真实性和权威性,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够认可这份材料的有效性。
从证据效力角度看,有单位公章的考勤表,证明力更强。它代表着单位对考勤内容的确认,相较于没有盖章的考勤表,更能被认定机构采信。
若单位拒绝在考勤表上盖章,职工也并非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佐证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如同事的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监控视频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同样能在工伤认定中发挥作用。不过,能获取加盖单位公章的考勤表,无疑对工伤认定更为有利。
三、工伤认定多久之后就不能诉讼了
工伤认定后,涉及不同类型的诉讼,其时效规定不同。
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进行民事诉讼,即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需注意,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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