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了应该有什么补偿

2026-01-18 18:21:27 法律知识 0
  认定为工伤了应该有什么补偿?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获多方面补偿。医疗待遇方面,符合标准的治疗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有伤残等级的,可享对应伤残待遇;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相关工亡补助金。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认定为工伤了应该有什么补偿

   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获得多方面补偿:

   1.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可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认定为工伤骨折能赔偿多少钱

   认定为工伤骨折的赔偿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 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5.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本人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计算得出。

   三、认定为工伤后什么时候做鉴定

   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自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待病情稳定就可申请。但不同伤情稳定所需时间不同,比如骨折等较轻微损伤,可能几个月伤情就相对稳定;而涉及颅脑损伤等严重情况,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恢复和观察。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委员会根据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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