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宁波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宁波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与伤残等级和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相关。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浙江省规定执行,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为30个月,六级为25个月,七级为10个月,八级为7个月,九级为4个月,十级为2个月。
此外,若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按一定比例支付。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农民工无劳动合同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遭遇工伤骨折的赔偿需先确定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
确认劳动关系方面,可凭借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三级伤残为 23 个月,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五级伤残为 18 个月,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九级伤残为 9 个月,十级伤残为 7 个月。
4.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农民工工地受伤是工伤赔还是人损赔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可能适用工伤赔偿,也可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有其他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赔偿程序处理。需先由用人单位或农民工本人及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农民工与雇主是雇佣关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则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此时,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农民工损害,农民工既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在实际处理中,农民工要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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