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加班费是一裁终局的吗

2026-01-18 22:02:37 法律知识 0
  追索加班费是一裁终局的吗?追索加班费案件不一定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特定条件,若劳动者请求的加班费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且符合其他规定,属一裁终局,反之则不是,不服裁决双方均可起诉。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追索加班费是一裁终局的吗

   追索加班费案件不一定是一裁终局。

   根据法律规定,一裁终局需满足特定条件。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一裁终局。

   在追索加班费案件中,若劳动者请求支付的加班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就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仲裁裁决作出后,用人单位不能就该裁决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若对裁决不服,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加班费金额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或者不符合其他一裁终局条件,就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此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算违法吗

   春节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

   春节属于法定休假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春节加班,却不依法支付加班费,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其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其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其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避免法律风险。

   三、春节期间单位没有加班合法吗

   春节期间单位不安排加班是合法的。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等休息时间。春节作为法定节假日,单位不安排加班,让员工正常休假,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需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必须在春节期间安排加班,是否加班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以及与员工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单位基于自身运营安排,决定春节期间不安排加班,员工应予以理解。总之,单位在春节期间不安排加班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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