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由谁支付

2026-01-19 15:01:48 法律知识 0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由谁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时由该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赔偿涵盖医疗、康复等多项费用。若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单位追偿。单位应参保保障职工权益、降低自身风险。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来说,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些赔偿涵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等。若职工因工伤致残,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从该用人单位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此外,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所以,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以保障职工权益,降低自身风险。

   二、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是否还能申请工伤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仍可尝试申请工伤,但面临诸多限制。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应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超过此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耽误申请时间,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在这些情况下,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尝试争取受理。

   若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救济,职工还可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维护权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但需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职工所受伤害存在因果关系。

   三、没有工伤认定法院是否会支持工伤赔偿诉讼

   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法院不会支持工伤赔偿诉讼。

   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赔偿案件的关键前置程序。它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作出的行政确认。这一认定能明确职工所受伤害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的法定条件。

   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时,需以工伤认定作为重要依据来确定赔偿责任。若没有工伤认定,法院无法准确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也就难以支持工伤赔偿诉求。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职工能通过其他证据充分证明其伤害属于工伤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对职工的举证要求很高。

   所以,职工遭受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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