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一、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的继承问题需分情况看待。
对于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当承包户内部分成员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是整个农户的权利,不发生继承问题,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该农户的所有成员都死亡,承包经营权消灭,土地由发包方收回。因为这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不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而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后可以继承。林地的承包期较长,投入大、见效慢,允许继承有利于稳定林地承包关系,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四荒地”承包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取得,具有财产属性,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农村房子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房子继承公证需按以下手续办理: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还要有房屋产权证明,即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同时,要提供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像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也是必不可少的。
2. 提出申请:继承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3. 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可能还会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核实情况。比如向村委会核实继承人的情况及房屋状况等。
4. 缴纳费用: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5. 领取公证书: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证明农村房子的继承情况。
需注意,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与房屋继承有所不同,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继承人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农村土地承包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农村土地承包能否继承给子女,需分情况来看。
家庭承包方式下,若为林地承包,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有利于维护林地承包关系稳定。但对于耕地和草地等,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户还在,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户内成员全部死亡,土地会由发包方收回,不发生继承。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所以,农村土地承包不一定能继承给子女,要依据承包方式和土地类型等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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