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双亡房子怎么继承
一、独生子女父母双亡房子怎么继承
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后继承房子,一般按以下情况处理:
首先,查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房子应按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分配;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要先执行该协议。
其次,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房子。不过,法定继承不仅涉及子女,还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他们与独生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子。在这种情况下,需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确定房子的归属和分配方式。
最后,完成继承手续。确定继承人后,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各继承人对房产继承存在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再依据生效判决办理过户。
二、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多少钱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涉及的费用因继承方式不同而有别。
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在公证时,公证费通常按照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0.3% - 1%左右。房产评估费根据房产价值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费,通常价值越大比例越低,大致在0.1% - 0.5%。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需缴纳登记费,住宅一般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
若通过买卖方式继承,儿女作为买方,需缴纳契税。首套房面积90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以上按1.5%征收;二套房90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以上按2%征收;三套及以上通常按3%征收。还可能有少量的交易手续费等。父母作为卖方,房子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满二不满五免征增值税,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不满二则需缴纳5%左右的增值税和1%个人所得税。
赠与方式下,需缴纳契税,一般为房产评估价的3%,还有公证费、评估费等。
三、儿子户口迁出去能不能继承土地
儿子户口迁出去能否继承土地,需分情况来看。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仅拥有承包经营权。若儿子户口迁出农村,对于耕地和草地,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当家庭成员之一死亡、户口迁出,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整户消亡,村集体会收回承包地。
不过,林地情况有所不同。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考虑到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为保护承包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作出的规定。
对于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村民仅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儿子户口迁出仍可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能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综上,儿子户口迁出去,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继承,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有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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