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比如,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随意找借口解除;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什么情况下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会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规定旨在保障长期服务于同一单位的劳动者权益,使其工作稳定性得到一定保障。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主要考虑到国企改制等特殊情况,保护临近退休劳动者的就业权益。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除非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否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以督促其规范用工。
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入账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入账需依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处理,具体如下:
确定会计科目
根据会计准则,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赔偿金应计入“管理费用——辞退福利”科目。这是因为辞退福利属于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而给予的报酬,应在辞退时确认为一项负债和费用。
账务处理
1.计提赔偿金:在确定需要支付赔偿金时,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辞退福利”,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支付赔偿金: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税务处理
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该赔偿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入账时,企业要留存相关资料,如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支付凭证等,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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