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认定需要原件吗
一、申报工伤认定需要原件吗
申报工伤认定通常需要提供原件材料,但也存在部分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的情况。
一般而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若有原件最好提供原件。因为原件具有最高的证明效力,能更直接、准确地反映事实情况,方便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不过,若某些材料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如医院病历在患者手中仅有复印件的,在经社保行政部门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章后,复印件也可作为申报材料。
此外,对于证人证言等材料,一般是由证人出具书面证言并签字按手印,并不强调必须是原件。申报者需按社保行政部门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申报。
二、社保已工伤认定有赔偿吗
社保已进行工伤认定后,通常是有赔偿的。赔偿情况如下:
1.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此外,劳动能力鉴定费也由基金支付。
2.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例如,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同时,工伤认定只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后续还需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
三、社保没交可以认定工伤吗
社保没交也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并不影响职工进行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经认定属于工伤,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即使社保没交,职工仍能通过合法途径认定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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