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败诉了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一、劳动关系败诉了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劳动关系败诉后,仍有可能进行工伤认定。
通常,申请工伤认定需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若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中败诉,看似失去了认定工伤的基础,但并非绝对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对于一些特定情形,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可申请工伤认定。比如,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如果对劳动关系败诉结果不服,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上诉等途径争取改判。若能在后续程序中重新确定劳动关系,也可继续推进工伤认定。总之,劳动关系败诉不必然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二、劳动部门鉴定工伤单位不认怎么办
当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但单位不认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单位若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若职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不能以正在复议或诉讼为由拒绝。
- 协商解决:职工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其说明工伤认定的依据和法律规定,尝试达成赔偿协议。协商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记录等。
-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
- 提起民事诉讼:若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通过上述途径,职工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
三、劳动法工伤九级员工辞职怎么赔付
工伤九级员工辞职,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相应赔偿。具体赔付项目和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辞职时,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核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员工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提出赔付申请,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若双方就赔付金额或其他事项产生争议,员工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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