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如下:
1.赠与财产交付前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
2.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4.合同履行完毕: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完成赠与财产的交付,合同目的达成,合同自然终止。
二、遗产房产可以直接写赠与给子女个人吗
遗产房产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到子女个人。在房产所有者生前,若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自主决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此时,需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是赠与子女个人,而非其夫妻双方,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混同纠纷。之后,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产权变更。
若房产所有者已去世,房产成为遗产。在这种情况下,若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与子女个人,子女可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达成一致后,也可通过赠与协议将房产转移给子女个人,并办理过户登记。
需注意,无论是生前赠与还是遗嘱指定,都要确保相关法律文件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形式或内容瑕疵导致赠与或继承无效。同时,办理过户时要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协议并非必须公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协议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公证能赋予赠与协议更强的证明力和公信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如果当事人希望通过公证来保障赠与协议的稳定性和确定性,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可选择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但若觉得协议本身风险可控,不进行公证也不影响协议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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