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哩有代位继承吗
一、转继承哩有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中可以存在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当出现转继承情况时,如果转继承人先于实际分割遗产前死亡,且该转继承人存在晚辈直系血亲,就可能发生代位继承。例如,甲去世后,遗产未分割时,其继承人乙也去世了,此时发生转继承,由乙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乙应得份额。若乙的子女丙先于乙死亡,丙有子女丁,那么在转继承过程中,丁就可以代位丙继承乙应从甲处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并非相互排斥,在特定情形下,转继承里会有代位继承的发生。
二、找不到继承人怎么起诉
当找不到继承人起诉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是为确定遗产管理人并处理涉及遗产的纠纷,可依据《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能证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遗产情况等的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及证据。
若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继承人下落不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之后法院会正常开庭审理,若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若涉及无主财产认定,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在整个起诉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准备充分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诉讼顺利进行。
三、丈夫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丈夫去世后,房子的继承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丈夫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房子由特定人继承,那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首先要确定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的一半属于妻子,另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
对于丈夫的这部分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也有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凭借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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