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灭失之后子女怎么继承
一、宅基地灭失之后子女怎么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宅基地灭失,其上房屋也随之不存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基于房屋继承而继续使用宅基地的问题。不过,子女如果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其他宅基地等,可以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一般为:子女先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民小组会进行讨论,并将申请提交给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子女就可以获得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二、丈夫的遗产兄弟姐妹能继承吗
丈夫的遗产兄弟姐妹是否能继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若丈夫去世时,存在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兄弟姐妹通常无法继承遗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一是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将遗产赠与兄弟姐妹,此时兄弟姐妹可依据遗嘱继承遗产。二是若丈夫的子女先于丈夫死亡,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兄弟姐妹可继承相应份额。
总之,一般情况下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兄弟姐妹不能继承,特殊情况或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兄弟姐妹可能继承丈夫的遗产。
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继承。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能被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该房屋所占的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倒塌。
不过,若继承人是城镇户籍,虽能继承房屋和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当房屋无法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此外,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灭失,且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通常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继承人,才有可能经相关程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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