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返聘期间因工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

2026-01-20 22:22:18 法律知识 0
  退休职工返聘期间因工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退休职工返聘期间因工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因其与单位通常是劳务关系,工伤认定需存在劳动关系。但未办退休手续等情况可认定。此外,若单位参保也可认定。受伤者可要求单位民事赔偿。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退休职工返聘期间因工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

   退休职工返聘期间因工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职工返聘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工伤认定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若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可按劳动关系处理,认定为工伤。另外,有些地方规定,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因工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退休职工返聘因工受伤虽不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以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二、未足额缴纳社保发生工伤的差额补偿会退吗

   未足额缴纳社保发生工伤,差额补偿通常不会退还。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是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负有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未足额缴纳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和鉴定后,按照正常足额缴费应享受的待遇与实际享受待遇之间存在差额,该差额由用人单位承担补偿责任。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纠正。一旦用人单位支付了差额补偿,此补偿是基于职工实际应得权益,不会因后续情况再要求职工退还。除非存在计算错误、职工欺诈等特殊情形,经法定程序认定后,才可能涉及款项的退还问题,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三、下班聚餐后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工伤

   下班聚餐后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下班聚餐属于单位组织,是工作的一种延伸,且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职工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合理时间”指正常下班加上聚餐时间后,按常理回家所需的时间;“合理路线”涵盖了从聚餐地到居住地的通常路线等。“本人不负主要责任”要以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

   但如果聚餐是职工自发组织,与工作无关,那么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上下班途中”是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这一条件。

   所以,判断该情况是否为工伤,关键在于聚餐性质、回家的合理性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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