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准。该标准将工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一级伤残的判定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二级伤残包含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情形。三级伤残有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截瘫肌力3级等。
四级伤残包括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五级伤残有癫痛中度、四肢瘫肌力4级等。六级伤残包含轻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4级等。
七级伤残如偏瘫肌力4级、截瘫肌力4级等。八级伤残有人格改变、单肢体瘫肌力4级等。九级伤残包含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等。
十级伤残标准相对较轻,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等。该标准为准确评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提供了科学依据,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做不了工伤认定可以仲裁吗
做不了工伤认定能否仲裁,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劳动关系不明确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可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凭仲裁裁决书等材料再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若不是因劳动关系问题,而是其他原因如超过申请期限、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等导致无法认定工伤,通常不能直接就工伤认定事宜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双方存在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形,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做不了工伤认定不一定能仲裁,关键看无法认定工伤的原因。若是劳动关系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若是其他原因,需依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
三、最高院突发疾病的工伤认定
最高院对于突发疾病的工伤认定有相关规定与解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包括加班加点时间。“工作岗位”则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所从事工作的岗位。
需注意,该认定强调“突发疾病”的突然性。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晕倒被诊断为心脏病等情况。“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若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但未死亡或者超过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若因情况紧急未能及时救治导致死亡,给予一定的工伤认定倾斜。不过,不同案件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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