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死了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一、遗嘱继承人死了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死了,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分情况判断。
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部分不发生遗嘱继承。在这种情况下,若适用法定继承,其子女有可能基于代位继承获得相应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比如遗嘱人甲指定儿子乙继承房产,乙先于甲去世,乙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该房产。
若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且在其未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其子女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例如遗嘱人丙去世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丁在遗产分割前去世,丁的子女可以转继承丁应得的遗产份额。
二、有遗嘱公证的房产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办理有遗嘱公证的房产继承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携带遗嘱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其次,办理房屋测绘。继承人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测绘成果或者附图、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领取新的房产证。
此外,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如印花税等,需按规定缴纳。整个办理过程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要求进行,确保过户手续合法合规。
三、有公证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办理有公证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继承人:明确遗嘱中指定的房产继承人。若有多个继承人,需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
2. 办理死亡证明: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 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4. 缴纳税费: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需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具体税费标准因地区而异。
5. 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完税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新的房产证。
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按规定程序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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