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一、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不能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行政确认行为。而工伤伤残鉴定是在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作为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未进行工伤认定,无法确定伤害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工伤,也就不符合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前提条件。
不过,如果是在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的情况下,不涉及工伤认定程序,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伤残鉴定,比如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这类鉴定常用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二、没有合同在劳动时工伤应该怎么办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时发生工伤也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证明劳动关系: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2.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3.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确定伤残等级。
4. 要求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维权途径: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证据,按法定程序处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没有合同的工伤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合同的工伤也可以做工伤鉴定。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影响工伤认定及鉴定。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多种材料实现。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能体现双方的经济联系;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是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重要标志;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考勤记录可反映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样具有证明效力。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完成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总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依法进行工伤鉴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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