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给认定的可以告公司么
一、工伤不给认定的可以告公司么
工伤不给认定能否告公司,需分情况判断。
若公司未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导致职工权益受损,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情况下,若因公司不作为给职工造成损失,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即可以告公司。
然而,如果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这并非公司行为,此时告公司一般不合理。职工若对该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对象是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而非公司。
总之,关键在于明确工伤不予认定的原因和责任主体。若因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职工权益受损,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公司责任;若为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二、工伤保险责任认定条件和标准
工伤保险责任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主要的条件和标准:
1.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比如,工厂工人在上班期间操作机器时受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例如,员工下班前整理工具时受伤。
3. 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同样认定为工伤。像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受伤。
4. 职业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长期从事粉尘作业患尘肺病等。
5. 因工外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为工伤。
6. 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7. 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视同工伤。但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工伤15日内认定结案怎么算
工伤15日内认定结案的计算方式,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
从时间起算点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开始计算这15日的期限。一般情形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要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期间的计算遵循自然日原则,包含工作日和休息日。不过若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例如,社保行政部门于周一开始受理某起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不涉及法定休假日的情况下,应在接下来的15个自然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用人单位需留意工伤认定的进展,若社保行政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可依法进行咨询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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